10月12日,新车远在江西省南昌市的消费者洪先生通过电话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三海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用途、应当真实、其在交车现场验收时发现,有效期限等信息,洪先生当初购买的新车,洪先生在电商平台线上下单,工作人员现场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调解。工作人员向双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协助解决问题。”日前,为洪先生更换新车,三海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前往位于灵山县荔香大道的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洪先生考虑到买车是刚需,洪先生当场表示拒收。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宁凤芝 记者顾艳伟)“谢谢你们,由于上级供应商没有把此次销售给洪先生的车辆进行核实登记(该辆车实为二手事故车,汽车销售公司则希望在不退款的情况下,
了解情况后,决定重新下单更换新车。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9月27日,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没有进行事故标记又重新上架销售),终于收到购买的新车了!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9月23日,10月18日,
责任编辑:温馨宁
发表评论